第29章 我其实有病(第4/4页)
宋知祎不解,喃喃:“……不是吃饭吗。”
“先吃你,小鸟。”
时霂将她拦腰抱起,放在餐桌上。她成了一块化冻的慕斯蛋糕,白巧克力的外壳接触温热空气,很快就挂上了一层晶莹的水珠,湿得很重。
浅麦色的强壮胳膊挽起一条修长的小腿,然后俯身去观察,鼻尖离蛋糕上的草莓果只差零点一毫米,就要撞上。
“快化了,小鸟窝。”他伸出拇指,用最粗粝的那一面轻轻压了压。
宋知祎立刻给予反馈,打了个激烈的颤,她不是会压抑声音的那种女孩,于是放肆地叫了出来,破碎的一声,落在时霂耳朵里,令他恨不得把西装料子冲破。
她呼吸急促,双颊绯红,抓住时霂的胳膊,定定地看他:“……Daddy我要奖励。我要奖励。”
要。
要被Daddy吃掉。哪一种吃都要。
时霂:“好孩子,只要奖励吗?这么容易被满足?”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餐桌上的宋知祎,语气低沉,充满了威严。
宋知祎举手,大胆发言:“那我还要big radish。”
时霂蹙眉,怀疑自己阅读理解是不是出错了,“radish?”
时霂不是五谷不分的矜贵公子哥,他喜欢种菜,喜欢在最质朴的土地中得到滋养,不止在汉堡的别墅,在赫尔海德庄园后面也有一块开辟出来的小菜地,他种植过草莓,西红柿,当然也种过胡萝卜,白萝卜。
他顺着女孩贼兮兮的目光,垂眸,果然。
时霂气得发笑,捏住宋知祎的下巴,在她脸上重重亲了一下,“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宝贝,不准乱起外号。”
不像吗?这么像!宋知祎歪了下脑袋,“那就是法棍面包,我喜欢吃刚出炉的那种,又热又酥!”
时霂捂住她的嘴,掌心抡了下。
这段时间在时霂的精心饲养下,宋知祎至少胖了五斤。她不知道她在澳城的时候,爱漂亮,为了和那些千金小姐们一样纤细苗条,强忍着不吃晚饭,被家人发现后,狠狠挨了一顿训。
宋知祎轻轻咬上热乎的面包,面包胚非常大,不好下口,最好的方式是斯文一点,小口小口地吃。
但主人明显非常急切,像是八百年没吃饱的小饿死鬼,让时霂非常无奈,宋知祎硬生生一口吞了进去。
“My little foodie……”时霂眯起一双蓝眼,滚动的喉结中发出低哑的叹息。
宋知祎趴在餐桌上,眯着眼,看向窗外。窗外什么也没有,只有无边无际的花草树木,还有海洋。准确来说,这不是海,是湖,欧洲老钱们最爱来度假的科莫湖。
婚礼过后,时霂就带她来了这里度假,悠闲地玩上几天,徒步,爬山,游湖。当然,他禁止小鸟特种兵出战,要她好好地,放松地,慵懒地享受假日。
时霂永远是慵懒的,从容的,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激进,狂暴,步枪一样扫荡小鸟窝。
宋知祎眼中的科莫湖变成了一块油绿色的抹茶蛋糕,她哼哼唧唧。
不过这样才对呢,她不喜欢天天说克制的Daddy,她喜欢对她欲罢不能的Daddy。
她像是一只被捂热的同时被喂饱的小动物,这滋味太舒服了,她整整眯眼享受了几分钟,回过头,故意问:“今天不用克制了吗?”
来自小鸟的挑衅。
时霂微笑,下一秒到底,掌心拍了下,宽容地望着他的女孩,“不了,宝贝。”
“今天Daddy只想焯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