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裁断:量刑定罪与《唐律疏议》。(第7/9页)
现在犯人的死活真的已经不重要了,有没有人为刚刚走出家庭进入职场的主妇发声啊!在家里的时候就要包揽洗衣做饭扫地喂鸡养猪等全部家务,怎么因为“做家务这么多你一定很有力气”这种理由,被新上任的大官招来当衙役后,上班要干的事情里,竟然还包括给自己洗衣服!
很难说这俩衙役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跟逢年过节打蒜泥似的拼命往下砸板子,恨不得把李二狗当场捶打得肉松骨烂,有没有这种“真不想再洗衣服了”的又琐碎又真实的怨气——多半是有的——但至少,包含在这一声声沉重的、雷霆万钧的痛打声里,还有些别的情绪是确凿无疑、真实存在的:
那就是作为“潜在的受害者”,对“已经死去的受害者”的同情,对加害者的同仇敌忾,对姗姗来迟却也最终到来了的惩罚的欢欣。
这边打得热闹,那边的断案也没停止。
死者的母亲在一旁,仿佛被抽走了灵魂似的瘫坐在地,不停哭泣,哭声甚至不曾因为“亡妻嫁妆尽数返还”的判决而停顿半分。
然而就连生她养她的母亲都没说什么,她的父兄就不乐意了。
这两人原本还以为自己能侥幸逃出法网,还在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没有我哪来的她,这就算把生恩还了,凭什么判我罪”,“我是男的,是她哥哥,比她金贵多了,也不该判我”之类的屁话,陡然听到这个判决后,当即便难以置信地睁大了双眼,扯着嗓子喊了起来,用力得脖子上的青筋都根根暴起:
“大人,这凭什么啊?应该把我闺女的嫁妆全都还给我家……”
王贞仪再次拍下惊堂木,且这一次,她的用力更重,动作更狠,就好像她恨不得用这块小小的木头,去敲碎某种更大、更沉重、流毒深远的东西一样:
“嫌犯休得喧扰公堂!”
“依《律疏·诈伪》,‘诸证不言情,及译人诈伪,致罪有出入者,证人减二等’,据此,你二人罪行,应比照李二狗的斩首减二等;再据《律疏·名例》,‘诸称加者,就重次;称减者,就轻次。惟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判你二人各受有期徒刑三年!”④
二人闻言,再不敢抗辩,只浑身哆嗦,任凭沉重的木枷铐上双手,被生拉硬拽了下去。老一点的那个因为腿脚不灵便,走得只是稍微慢了一点,便被衙役用棍子一路敲着,跟赶猪似的,硬生生把人给一路打出去了。
而这点棍棒之苦,甚至只是他们在接下来的三年里,能经受的最轻的刑罚,因为按照当下的监狱环境,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人文上的,都很难让人有“三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的信心,能从里面活着出来都得谢天谢地。
这幅场景换做以往,只会将人吓得噤若寒蝉,教人暗暗在心底抱怨这滥官酷吏的暴烈手段,然而,放在这犯了众怒的三人身上,放在经由老百姓最信任的“金陵王”身上,竟再无人说半句不是,爆发出的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也都是“判得好”和“活该”这样的话语。
在这几乎能直抵云霄、惊破重云的滔天喝彩声中,无人不欣慰,无人不赞叹,唯有处于众人兴奋欢呼声与感激注视下的王贞仪本人,露出了一点茫然的神情,然而这一点茫然,甚至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从何而来:
这判决难道不好吗?固然是好的。那造成了这判决的《律疏》呢?许也是好的吧。
……可是为什么,在这么好的《律疏》里,夫殴妻,就能罪减二等,妻伤夫,就要罪加三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堂前空地上聚集着的人们的欢呼声尚未散去,匆匆赶来的仵作带来的坏消息,便已经先一步抵达了王贞仪耳边。
为了不把这个坏消息扩散开来,造成更恶劣、更恐怖的影响,她不得不伏在王贞仪耳边,才堪堪让这个消息不至于给满场的欢呼喝彩,蒙上一层恐怖的颜色:
“大人,死者那边出了点问题……我们的确在她的耳朵里找到了凶器,但问题是,她的尸身,都一年过去了,一点也没有腐烂的迹象啊!”
能当仵作的,无一不是胆大心细的家伙;然而即便是这样的人,在见到“尸体下葬一年依然不腐”的异况后,也不由得两股战战、面容失色,这位仵作竟然还能装得跟个没事人似的,面不改色地把这个消息送到王贞仪的面前,属实是勇士中的勇士,强者中的强者:
“我们当时一见这情况,就吓坏了,但又深知人命关天,办案要事不得耽搁。所以我们赶紧把她的尸体从坟里起了出来,送到义庄,派人把守;又找腿脚快的人,把那根钉子送到了大人的面前。”
“现在,我们已经在到处寻找会做法事的人了,之前被那些官员们聚集在山脚下,说要帮大人寻访黄帝坛、搭建道场和祭坛的道士和尚,也都被我们请了过来,即将来到这里……大人,您千金之躯,不可轻涉险境,不如避一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