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抵达:开门放行,关门打狗。(第4/15页)

“其实主要还是前人留下来的药方管用。不过,经多次实验用药之后,基本可以判断出,《普济方》里记载的‘水煮豉研犀汁与服,兼时进生葛根汁,并烧猪粪、人粪作黄龙汤,服三二升’完全无用;至于后面的‘捣一大鼠,绞汁与服’更是扯淡,不必再看。”④

医师们闻言,立时便有人赞同道:“就是这个道理!实不相瞒,因为听说西南这边的疫情是疟疾,所以来之前我紧赶慢赶,挑灯夜战复习了整整一晚上的书,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方子不对劲:要是把老鼠榨汁喝就能治病的话,世界上就没有鼠疫这码事了。”

“再者,葛根的疗效只有‘主消渴,身太热,呕吐,诸痹,起阴气’,从没有哪本书上明说可以治疗疟疾,只说能‘解诸毒’。可疟疾的病因就一定是毒么?如果真是的话,那按照这些医书能自圆其说的架势,早就该药到病除了,怎么会有疫病一说。可见这个方子多半还是在从‘退热’的方向入手,真要论起病因来的话,还是有些不明不白的。”⑤

说这番话的女子生得有些怯弱不胜,如姣花照水,弱柳扶风,只可惜面上正中有一道横亘过整张脸的疤痕,破坏了面容的美感。⑥

若除去这道疤痕,只看她外貌的话,多半会把她当成弱不胜衣的美人;但从她刚刚那番分说药理的话来看,此人举止言谈又十分不俗,可见不是寻常人,综合来看,颇有些“久病成良医”的感觉。

毕竟贺贞捡到她的时候,她是身负重伤被遗弃在雪地里的。

她的亲生父母因见她有胎里自带的不足之症,便不愿再多花心思养这个药罐子,用五两白银的价格把她卖去了豪门大户里做歌女,还自以为给她找了个顶顶好的去处。

买下她的豪门公子哥儿一开始的确挺喜欢她的,毕竟这种“纤弱不胜衣”的姿态,在普遍服用五石散、清谈成风的上层人士的眼中,很是文雅;这个小歌女又生得美貌,聪慧灵巧,他自然愿意多看顾看顾她。

于是他便时不时叫个医师来,给她随便开些药丸子吃,却又不给她彻底把病治好,因为如果给她把身体完全调养好了,这种“弱柳扶风”的美就会消失,而这正是他不愿见到的。

她就像一只歌喉美妙却被剪了翅羽的金丝雀,被圈禁在黄金打造的笼子里,只能给她的主人歌唱,足足五年。

和她一同被卖到这里的歌女们,基本上都已经认命了——因为不认命的已经死掉了,剩下的当然是认命的,这是什么地狱笑话——只有她偶尔会在歌舞宴饮的空闲里,仰头望着被高高的围墙圈起来的湛蓝晴空,心想,难道我的余生,就要这样虚耗下去么?我自被卖入这里之后,走出过的最远的距离,就是到正厅去献艺,那么,我能不能走到更高、更远的地方去,直到我的生死和命运不必让别人握在手里?

她曾经有一段离“自由”最接近的时光,那便是数年前,述律平摄政后开的第一场恩科里,谢爱莲金榜题名,摘取“明算科状元”的名次时,原本安排好了,要去席上给状元们唱曲助兴的,便是像她这样最有名的歌女。

只可惜后来,十分有眼色的官员们一看新科状元是个女子,立刻就把唱曲的从歌女换成了伶人,又给她们随便塞了点银子打发了回去。

她抱着琵琶,迎着初春的朔风,从画阁朱楼下走过的时候,却发现不管是明算科状元还是武举状元,竟都未去赴那场状元宴,两人和官员们拱手作别后便离开了。

她们身上还穿着殿试结束后,摄政太后赐下的新衣,黑角革带束着深蓝罗袍,端的是齐整又威风;皂纱进士巾两侧缀着的长长垂带,在她们跨马飞驰之时迎风舒展开来,如天边翻卷不息的流云。

她的手被袖中冰冷的碎银和朔风吹得冰冷,可她的心却一片滚烫,因为从见到这两人的那一刻起,那镂金的鸟笼,便再也束缚不住她了。

可她不过是一介歌女,想要自己从主家离开,无异于痴人说梦、天方夜谭,只要她的卖身契还在主家手里拿着,她就永远不能生死由己。

更何况,她还没来得及想办法把自己从这火坑里捞出去,就先遇到了个突发状况。

那时,谢爱莲已经住进宫中数月了,与摄政太后同吃同住,同进同出,属实是君臣相得的典范,又有权力又有面子,惹得一帮徒有家世为傲却没有半点官职和实权的人,在背后说小话,说得那叫一个酸气冲天:

“不过是个女人,占了跟摄政太后一个性别的便宜而已,做不成什么大事的。”

“陛下真是老糊涂了,怎么能把权力交到这种人手里?”

“她今天能任命一个旁支女,明天就敢任用寒门出身的士子,后天保不准就要登基了,真是离经叛道,有违纲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