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因果链(第2/3页)

这点唐辛也想过,他点头:“只能是现金,否则那些人也不敢收。但还是有问题,那么短的时间李万山去哪里弄那么多现金?张吉玉他们可是在事发的第三天就自首了,李万山不可能未卜先知,提前就储备了不会被追查、数额又大到足以贿赂那么多人的现金。”

如果去借呢?

唐辛想起李万山妻子的娘家很有钱,李万山会不会去跟老丈人家借钱?李铭怎么说也是他们的亲外孙。

但也不太可能,李母娘家再富,女婿突然上门借这么大一笔钱,也不可能不问原因。以李万山的谨慎程度,不会再让这件事的知情范围扩大。

他应该清楚,知情人越多,事情败露的风险越大。

“黄金劫案。”

一直沉默不语的沈白开口了。

唐辛愣了下,抬头看向他,脑海中白光一闪。

陆盛年闻言双目圆睁,也想起来了,他用胳膊肘撞了撞坐自己旁边的罗京,说:“对啊,你还记得不?李万山妻子的金店十四年前被抢过,是几十公斤黄金?我们俩当时还算来着,在当年折合人民币一千多万。”

“五十公斤。”唐辛开口补充,立刻又问:“黄金劫案是哪一天发生的?”

当时那个资料他就看了一眼,只记得发生时间是李万山一家搬到居仁里前几个月,他当时还怀疑过李万山家是不是因为这件事导致的经济原因搬家。

因为那时他还不知道沈墨的事。

沈白对当年的事最清楚,回答:“沈墨案事发的第二天晚上。”

当年他确实没有在意李万山家店铺被劫的事,也顾不上,那时他正因沈墨的死悲痛欲绝。

直到这几天知道李铭当年也参与了,那些东鳞西爪的碎片才被他想起,脑子被雪淘过一样清明,再回望过去,清晰看到了那一条在事件和事件中隐隐闪烁的因果链。

沈白说:“十来年前,黄金的市场监管没有现在这么严,又是方便携带的硬通货,民间的小额买卖不用登记,那时候回收黄金的小当铺也很多。”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李铭可以应对警方的专业询问?

因为当时的刑警和法医都被李万山收买了。法医刘海在人数上改了说法,刑警张雨则在询问中给李铭放水,一起配合把资料做得滴水不漏。

李万山是刑庭法官,对侦查、取证有一定了解。再加上有李铭这个知情人,所以当李万山在信息差上占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先刑警一步找到张吉玉他们三个。

而对张吉玉他们来说,既然李万山能找到他们,那么警察找上门也只是迟早的事,牢狱之灾是肯定逃不掉的。

沈白甚至可以想象得到,李万山会用什么话术说服三家人。

他可是一名很优秀的法官。

首先,自首可以争取从轻处罚。其次,他们三个和沈墨素不相识,属于激情犯罪,但是如果供出李铭,就凭李铭和沈墨认识这一点,就极有可能会被定义为有预谋犯罪。而有预谋犯罪,要比激情犯罪判得更重。

李万山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的了解,在这种事上也绝对好用。如果他愿意,甚至完全可以用他当法官多年的经验和威严,提前给他们“开庭”,为他们预估出大概可获的刑期。

利弊并举,恩威并施,诱惑加威胁……

也许李万山当年还教了他们怎么应对检察官,才能在身上有安全套的情况下还避免被划成有预谋犯罪,李万山绝对精通此道。

当年的黄金劫案之所以至今未破,除了是监守自盗,恐怕也有刑警张雨的参与和策划。这件事李万山自己绝对办不成,五十公斤黄金,一个人搬都很难搬动。

必须有几个人配合他,而一旦他们配合,就等于上了李万山的贼船,再也下不来了。

沈白闭上眼,深深呼吸,五十公斤,差不多能赶上当年李铭的体重。

李万山花掉了和李铭体重差不多的黄金,给儿子挣下了一个自由清白的人生。

这也同样能解释,张吉玉三人为什么那么配合李铭?

唐辛曾有过一个猜测,怀疑李铭是不是用网络诈骗、约炮的方法把人骗出来,因为他觉得这三个人能这么配合,图的不是财就是色。

事实上也不算唐辛猜错了,他们确实是为财。

所以张吉玉那天和牌友喝酒时心情很好,徐荣大半夜去了李铭家附近的江边,孔石主动配合避开监视卸掉防盗窗离开家。

张吉玉三人的家庭各有各的破碎,认知能力低的人突然有了钱,是守不住财富的。因为当这种人有了露富苗头的那一刻,身边已经为他准备了数不清的闪亮圈套。

比如说,走访中他们曾了解张吉玉的父亲曾发达过,很快挥霍一空,这就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