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第 144 章 酱爆三丁(第3/4页)
前几天听丽珊卓说,怀利和几个朋友要来纽约,于是沈瑶和露比主动提出要好好招待他,正巧怀利也想再尝尝沈瑶的手艺,索性就带他们来了哥伦比亚大学的食堂。
怀利谦虚道:“小事一桩,不用放在心上。”
“这是詹姆斯,我的朋友,做的是电子元件进出口生意。”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威廉,现在在做一家互联网公司。”
“你好你好。”
在食堂吃饭是简陋了些,可嘈杂的环境也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社交礼仪,不用像在宴会上那样正式地相互介绍、说一些客套的场面话,随意的聊天反而更像是在结识新朋友。
说话的功夫,乔伊又端着两道热菜从厨房里出来了。
露比:“那你们先吃,有什么事叫我就行。”
“好的好的。”
出于绅士礼仪,初次见面,他们应该多与她聊聊天才对,可那一盘炒鸡的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一个劲儿地吸引着人的注意力,让人很难再有心思聊天。
露比刚一转身,下一秒,三人手里的筷子就同时伸向了盘子中间那块肥美的鸡腿肉。
鸡腿表面的皮炒得微微焦黄,透着亮,表面还裹了一层浓酱,一看就知道是下了功夫炒出来的。
别看鸡皮有些焦,鸡肉却很紧实,有嚼头,不是那种炖了很久软塌塌的口感。
先是微咸,再是酱香,咀嚼时隐隐透着一丝辣,最后又是回味的甜……
“这鸡肉像是被流水线处理过一样,”抿了抿微微发麻的嘴唇,詹姆斯盘子里的那块肉还没吃完,就赶紧又夹了一块,“每多一道工序,就会多一种香味。”
“你是想说放了很多调料吧。”
吸溜吸溜~!
鸡翅炒得软烂,根本不用费力去啃,很轻松就能把皮肉给吸下来。
分明除了花椒和辣椒之外,还能在盘子里看到好多种叫不上名的调味料,可却共同组合成了同一种酱香,连鸡骨头里的骨髓都吸饱了那股复合、丰富的暖味。
更绝的是配的那一碟烤软馍。
手指长的软馍有点像是蛋糕房的牛奶棒,两面烤得有些焦黄,撕下一点放进盘子,不等用筷子压下去,就如海绵一般吸收着汤汁里的精华。
这时候再放进嘴里,感受着劲道又爆汁的同时,再配上一块软糯的土豆和一片炖得几乎透明的拉皮,这种纯粹碳水带来的快乐,只有经常健身的人才知道有多么惊艳。
还不等他们完全解锁这道鲜炒鸡的各种吃法,下一道东坡肉就跟着端来了。
“这块红烧肉好大?!”
看到盘子里那块跟拳头差不多大的肉,威廉惊讶道。
露比解释说:“这叫东坡肉,和红烧肉很像,但是做法和味道都不太一样。”
说着,露比便拿出一把干净的餐刀和餐叉,按照横竖的方向将一整块东坡肉分成了四块。
一整块东坡肉像是果冻一样,在露比下刀时会颤巍巍地晃动,皮、肥肉、瘦肉,每一层部分从侧面都能看得清清楚楚,餐刀滑下去时,甚至都能听到那“滋滋”爆油的声响。
东坡肉乍一看和红烧肉很像,表面是像老抽、冰糖经过长时间慢火炖出来的那种枣红色,肉皮那面尤其漂亮,油汪汪、亮晶晶的,底下肥的部分是透明的白,瘦的部分是深深的酱色,一层红、一层白、一层褐,层层叠叠。
可细闻能发现,其中多了一股若有若无的酒味。
比起白酒和烈酒,黄酒的味道要更加温润醇厚,能把肉香烘托得更上一层楼,再带上一点八角桂皮的辛香,哪怕出锅有一段时间了,闻起来还是会让人觉得热乎乎的。
“我的天,它好漂亮……”
比起红烧肉的小家碧玉,东坡肉更像是一位端庄大气的东方美人,配上那一片生菜和陶瓷碟子上百鸟朝凤的图案,让人忍不住想品尝她的美。
连皮带肥连着瘦地一口放进嘴里,大块的肉吃起来要更有满足感。
那层皮早就炖得糯糯的、黏黏的,稍微一用力就在嘴里化开了。下面的那层肥肉,也是一点儿都不腻,它已经炖成了半透明状,吃到嘴里是那种入口即化的感觉,像一块嫩滑的脂肪布丁,只有满口的油脂香气,没有油腻感。最后牙齿开始咀嚼时,才会嚼到那瘦的那部分,一丝一丝的,吸满了汤汁,软烂入味,但是还保留着一点点嚼劲,不是那种柴柴的口感。
可是光吃肉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怀利突发奇想地拿起一只烤软馍,从中间掰开后把东坡肉夹进去,然后再蘸一点鲜炒鸡的酱汁……
“该死,你怎么这么会吃?”
“哥们儿,你当初上大学要有这智商,现在早就是博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