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礼制:北魏的史书便如此定下。(第4/7页)

史书记载:谢母喜曰:“吾儿慧矣。”遂延名师以教。谢经史三四过成诵如对卷,八岁口占协声律,西席惭而请去。

真相:没这码事,主要还是一种艺术手法,为了表现谢爱莲的天赋异禀。在谢爱莲受教育的同时,去世了一位因为太聪明挡了男人路被杀掉的女配,就是她的“阿玉姐姐”。阿玉姐姐和谢爱莲关系很好来着,她这一死,把谢爱莲吓得缩在“贤妻良母”的壳子里十几年,直到秦慕玉诞生她才想拼一次命。谢爱莲后来特别照顾秦慕玉,除去母女情分和战友情谊之外,也有这个因素。她不光是在对自己的女儿好,也是在对她以前没能救下的“阿玉姐姐”的一种补偿。

史书记载:稍长,与贺贞同进同出,交洽无嫌。尝与贺贞曰:“只惜君非谢氏中人,不得此等姊妹,实乃我心中第一憾事。”贞对曰:“如君不弃,愿附君后,结交金兰。”遂拈香撮土以告天地。

真相:没这码事,主要还是一种艺术手法,为了表现莲公梅相的情谊深厚。谢爱莲当年只是旁支女,和贺家被忽视的贺贞玩得好正常,俩小透明抱团取暖;等后来两人全都进入政坛后,因为是同一方的,大家都默认她俩“在同一个碗里吃饭,穿同一条裤子”,熟得不能再熟了,用不着结拜。

史书记载:后谢远嫁於潜,贞留京中,二人鱼书雁帛,信函往来,十年未绝音讯,谢由是得知朝中诸事。

真相:谢爱莲算是藏拙后被有眼不识金镶玉的谢家送出去的礼物,她的真实能力和她的现况形成了惨烈对比,所以她需要给自己洗脑“我爱他,我愿意为他留在这里”,才能给自己一点心理安慰,很惨了。人造恋爱脑的臭味把当年的姐妹们全都给呛着了,两人只有礼节上的书信来往,根本没说“朝中诸事”。

史书记载:天显二十一年,谢自於潜返。

真相:谢爱莲把玄衣侯秦姝一起带回来了。

史书记载:贞青衣素袍,殷殷相嘱:“莲姊切记,为天下万民落笔。”谢感念,解衣以覆,依依不舍,良久方去。

真相:贺贞根本没说这句话,谢爱莲也没给她这件衣服,主要还是一种艺术手法,为了表现莲公梅相的高尚情操。

史书记载:时贺贞为新科榜首,见谢而泣曰:“吾与阿姊终至此矣。”又以昔年旧衣相献,谢抚今追昔,泪涔涔,终不得言。

真相:以上没一个字是真的,两人见面全都是在忙公事,唯一的一次谈心还是贺贞建议往对面投掷尸体,谢爱莲十分感慨,和她一起喝了杯茶。主要还是一种艺术手法,为了表现莲公梅相奋斗多年成功后的欣慰与怅然。

3.秦慕玉

史书记载:昔秦慕玉在谢腹中时,谢曾梦大日入怀,寤诞女,紫气盈室,奇香满庭。

真相:这是秦慕玉一夜之间长大成人出现的情况,不是诞生时的。

史书记载:秦父惭,蹷然而死。

真相:被秦慕玉干掉的。

4.金钗

史书记载:秦金钗者,浙江於潜人也。

真相:她没有姓氏,如果说有的话,那也是随秦姝和秦慕玉姓“秦”;她也不是於潜人,是降落的时候落在那里了而已,人家户籍在天庭。

史书记载:少尝青裙缟袂,涉水采荇,同乡见之心喜,往求,终不得。

真相:没这码事,主要还是一种艺术手法,为了表现金钗的超凡脱俗。

史书记载:渐长,辄见有仙人宾客乘风而来,于庭中具精细,皆奇花异果,仙馔密酒,不可名目。或呼坐,同饮食,金钗不敢受,谢曰:“饮食之佳,只利一人;愿请良策,以利天下。”遂得天书三卷,其中多杏林术,金钗默而记之。

真相:没这码事,主要还是一种艺术手法,为了表现金钗的吉人天相,深明大义,医术高超。

史书记载:天显二十二年,同乡秦慕玉中武举魁首,受擢四川宣慰使。金钗闻之,请命同往。秦问:“汝欲何为?”金钗对曰:“救危扶困,济世安民。”又以天书三卷口受为证,秦喜,请起,结拜姊妹,异体同心。

真相:自顾不暇的白水素女连夜爬墙潜入谢家试图救谢爱莲出火坑,秦慕玉单方面回想起记忆留下了她。救人者自救。

5.贺贞

史书记载:稍长,及进学,六艺经传,耳闻则诵,过目不忘,众人皆奇,以为神异。

真相:贺贞的确能做到这点,但是没人知道。因为按照贺太傅的作风,她要是真这么聪明,那就是奇货可居,绝对得和皇室或者世家来一门娃娃亲。贺贞也知道这点,所以她苟住了。

史书记载:是时,众闺英闱秀游上苑,偶窥士子,贞见於潜秦氏为魁首,指其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是时,文正公谢爱莲在侧,闻言笑问:“榜眼何如?”贞对曰:“泥胎俗骨,侥得天时。”文正公大笑,再问:“探花何如?”贞对曰:“碌碌无才,诚不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