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抚边:精诚团结,代代相好。(第2/6页)
更别提她向蛊婆求学的时候,蛊婆才会发现,这姑娘别的不说,对寄生虫的防治知识学的是真好。
一看脸色、一上手把脉,再一问过往病史,就知道这人得的是什么虫;而且她开药的时候,从来不用什么人参茯苓等普通老百姓根本吃不起的贵重药品,而是多用南瓜子、槟榔、梅子这些在当地随处可见的东西入药。
悟性好,态度恭顺谦卑,身份高贵却还没什么架子,尊老爱幼,一心想着学习治病救人,最关键的是人还长得俊俏讨喜,听说还有一段很悲惨的往事……这简直就是对中老年妇女特攻buff拉满的顶级晚辈配置!
等金钗再从苗寨里出来的时候,身上带着的,十有八九除了从苗医蛊婆那里学到的新的寄生虫、疟疾和湿热之地常见疾病的治疗知识之外,还有一连串的嘱咐:
“阿妹真的没有可意人?看看我们寨子里的小伙子喏,个个都是做活的好手,都好欢喜你嘞。”
“哎哎哎,你也好意思这么说?羞不煞你也!你们寨子里的人有我们的俊俏么?金钗阿妹,看,那是我们最强的勇士阿辉,也是最俊俏的好小伙,有一把子好力气,去年他自己就猎了一整只老虎回来,你要是收了他,保管这辈子都能清闲享福……什么,看不上他?那是他没福气!反正你把虎皮带上,这边晚上冷得很,别冻着咯。”
“这个是急症,第一时间没治好就没了。千万记得,不能像你们汉人那样,顾着什么体寒体虚不敢下手开药,必须第一时间开重药猛药,先把症状控制住了,再慢慢改方子养身体,人没了,啥都是虚的,懂?”
——什么叫国民孙女,这就叫国民孙女!
结果如此一来,金钗的名声越好,大家看病就越不好意思麻烦她:
她平日里就已经在给那么多人看病了,那么累,结果诊金还一直只收十文钱……十文钱能干什么?也就买杯茶水润润喉吧,更别提她每晚还研读医书、外出急诊,这哪里是十文钱就能还清的恩情?别人对我们好是情分,可不是本分,不能仗着她心善就欺负恩人哪。
结果这俩人刚想脚底抹油绕弯溜走,眼尖的女医就看见了他俩的动作,高声告状:“老师!有人想跑!”
好家伙,这一下就看出来了,两位白水素女的确是同胞姐妹。
金钗“噌”地一声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两人面前,一手揪住一人的领子,气势汹汹道:
“是谁想跑啊?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嗯?”
经过两年的长途跋涉、日晒风吹之后,金钗早就不是之前那副纤纤弱女的模样了。
她的脸颊已经被晒成了小麦色,说话的口音也从标准的官话变得时不时能掺杂一句更加标准的苗语进去。身上穿的白衣,早已从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锦缎天衣,变成了最常见、最便宜的白麻制成的袍子。
因为白色麻布便宜易得,又因为在外伤频发的地区,如果沾上血,白色的麻布就能最直观地看出血的颜色,进而判断是新鲜外伤还是已经受伤有一段时间、正在溃烂的伤口,抑或是虫蛇叮咬,能大大增加判断病因的可信度,因此,她一直穿这种白麻袍,结果不知怎地,时间一久,在大家的认知里,反而让白麻袍,从“披麻戴孝”的不祥象征,变成“医疗”的特征了。
如果名为“金钗”的白水素女,对三十三重天的了解再多一点,就会发现这一幕似曾相识:
数百年前,初任太虚幻境之主的警幻仙子刚到天界时,天界的浮华之风尚未得到半点遏止,人人都喜欢穿桃红鹅黄柳绿姹紫之类的鲜亮颜色;可等到后来,六合灵妙真君、警幻仙君一人担两职,成为瑶池王母亲信,更是和凌霄玉帝定下百年赌约的时候,大家反而开始仿效起她简朴的作风来了。
可见什么“先敬罗衣后敬人”之类的全都是鬼话,大家真正敬的,其实是“罗衣”所代表的威势和权力。
如果有人能把一件衣服,从传统的意思穿成另一个意思,再加上这人的地位足够高、收获的民心足够广、手头又有一定权力,那么大家就会更加认同她带来的全新的意义。
就这样,“白麻衣”这一昔日不祥的象征,眼下落在这些周围村民的眼里,却已经代表着医师所独有的权威了。
于是两人面面相觑,讪讪而笑:“这不是看着金钗姑娘一直在忙嘛,不好意思过来……别揪耳朵,别!我们这就去自述病况!”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觉得好像有点要发热,还拉肚子……”这人说着说着,不知为什么,突然打了个哆嗦,疑惑道,“今天怎么冷了些?”
“你也这么觉得吗?”他的同伴也打着哆嗦赞同道,“风太冷了,吹得我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