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2007/远在咫尺

周絮是在人前装不熟、人后装不懂的一把好手。

陆远峥是在她租房的两周后得到的这个结论。

秉持着严谨的科学态度,陆远峥进行了观察、实验以及验证,最终才确定结论成立。

陆远峥从不上早读,但他并不赖床,到点就起,吃过饭就骑着车在外面晃荡两圈,再看心情决定是否去学校。

天亮的越来越晚,陆远峥晨起后总会站在院子里往楼上望一望,二楼卧室的灯时明时灭,周絮出门时间更是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很显然周絮也从没有要和他一起上学的意思。

周絮虽然没有交伙食费,但袁金梅总是热心地塞给她早饭,还有一些水果牛奶。她知道周絮脸皮薄,不好意思要,所以就让陆远峥捎到学校。

袁金梅觉着两人同班,捎个东西自然是很随意的事,但在陆远峥这里却有些棘手。

周絮看完房,签合同前只有两个要求,一是装一台新空调,二是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事。

对于第二条的真正含义,陆远峥之后才彻底领悟。

原来周絮的意思是,他们两人不能一起上下学,在学校碰面时不能打招呼,课间休息不能单独找她,食堂吃饭不能坐一桌,就连体育课打羽毛球都不能组队。

周絮身体力行,在两人之间划出了一条泾渭分明的边界线。

陆远峥完全能读懂周絮眼神里的所有隐喻,这种能力源自他的成长环境和一种面对周絮时才有的灵感。

人对自己在意的东西会格外敏感。

母亲去世后,新妇王素梅很快进门,隔年就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陆鸣岁。

那一年,陆远峥只有六岁。

在他的印象中,就是在弟弟出生之后,继母和父亲对他的态度发生了一些很微妙的变化。

彼时年幼的他还很难用语言形容这种变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王素梅因弟弟哭闹而产生的不良情绪。他能做的只有陪弟弟玩,逗弟弟开心,虽然牺牲了做作业的时间,但能看到王素梅疲惫的脸上会露出笑容,陆远峥也会很开心。

因为陆昌群生意繁忙,经常不在家,所以幼年的陆远峥就自然地把王素梅当成最亲近、最依赖的大人,视为亲生母亲。

他很单纯,以为王素梅也把自己当成了亲生孩子,却没想到竟遭到了心灵上的背叛。

起因就是王素梅钱包里丢了五十块钱,结果是在陆远峥的枕头底下发现了。

九十年代,五十块钱不是个小数目,可以买二十斤鸡蛋,是陆家小一个月的伙食费。

时隔多年,陆远峥对于那天的印象依旧很清晰。

这是他生命里产生的第一道裂痕。

放学回到家里时,陆远峥见到了许久未归的父亲以及眼睛红肿的继母,他们一并坐在沙发上。

父亲充满审视的、怀疑的目光在一室寂静中,打碎了构筑的亲情玻璃,陆远峥攥紧了书包袋子,听到父亲沉沉开口问,是不是他偷的钱。

陆远峥想说不是,他想掏出被夹在书包内层崭新的奥赛奖状,县里就他一个进入了决赛前三。

但仅仅就在他沉默的几秒里,陆昌群就将他拎了起来。

屁股上的皮带印带来火辣辣的痛感从尾骨一直烧到心里。

陆远峥边哭边否认,换来的却是更激烈的鞭打。

那种痛觉,伴随着难以言说的满腹委屈让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变得十分内敛,也变得沉默,也让他懂得了一个道理——

当人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时,任何的解释与辩驳,都苍白无力。

像是激起了儿童期的自我保护意识,陆远峥开始学会观察人的神色,也开始模仿,明明他是陆昌群的亲儿子,却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当时的陆远峥很想去维护家庭的和谐,去获得所谓的亲情关系,他想自己或许是哪里得罪了继母,才让她对他如此报复。

但随着陆远峥的年岁增长,他无意的发现了王素梅看他时眼底一闪而过的嫉恨。

刚开始他以为是自己判断有误,但当陆鸣岁查出焦虑症时,王素梅声嘶力竭的指责让陆远峥确定了之前的推断。

陆鸣岁什么都没做,他喜欢画画,画的也很好,其中一幅画的名字是《我的哥哥》,还得了奖。

是他害了陆鸣岁。

他自负才高,锋芒毕露,那些叠的高高的奖状,摆在书柜里金灿灿的奖杯成为压垮陆鸣岁的大山。

他引以为傲的聪明是他的罪过。

过去,陆鸣岁看他时,眼中的飘忽、胆怯、紧张,都变成彼时锋利的回旋镖,刺入陆远峥的眼里。

从此,所有的意气、风茂,都被痛觉磨砺的再也看不到,也让他的瞳孔变得更明利和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