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发现

秦亦诚这辈子挺顺风顺水的。

他不喜欢死读书, 只爱捣鼓机器零件,除了数学满分,其他科目都只是随便写几个字应个景儿。

这要换了那些喜欢攀比的父母, 怎么着不得逼着他把其他科目也学一学?

然而他的父母非常开明, 不喜欢的从来不强迫他, 唯一的要求就是捣鼓的时候注意安全,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

从他记事起,到他十六岁参加工作,身上不是沾满了机油, 就是各种材料的加工碎屑。

这得感谢他那个车间主任的老子, 报废的零件和残次品都会专门堆放在仓库里,他没事就去厂里玩, 有太多的机会接触这些东西。

他最爱的就是泡在那些报废的零件里面, 捣鼓他的小发明,一待一整天。

爸妈喊他吃饭的时候, 他都没有功夫理会, 顶着沾满机油的大花脸, 废寝忘食。

有时候实在不想被他们催吃饭,干脆揣一张饼在身上, 或者带一把水果糖。

饿不死就行了, 晚上回到家里再多吃一点儿。

这么乱来,倒也没有耽误他长个儿,一米八五的个头, 在东北来说也算是中等偏上了。

姚晶晶却故意恶心他,说他不够高。

结果她找了个段成,连一米八都没有。

她还嫌弃他膀大腰圆,是个粗鲁之人。

他不懂他哪里粗鲁了, 不过是因为常年跟各种铁家伙打交道,导致他的肌肉过度发达,膀子粗壮,肩膀宽厚。

他的腰板也很厚实,腹部肌肉板正,夏天的时候不得不买大一号的衬衫穿,要不然,风一吹,那板砖一样的腹部线条清晰可见。

姚晶晶曾经很不客气地说了一句:“你的肚子怎么一块一块的,好恶心。”

这句话彻底伤了他的自尊心,从那时候起,他就在琢磨退婚的事。

没想到姚晶晶倒是自觉,主动把婚退了,免得他来做这个恶人。

这位娇小姐一胡闹,反倒让他轻而易举地收获了姚敬宗的愧疚,摇身一变,成了姚敬宗的干儿子。

以至于这段时间,家里来了不少媒人。

结果他一个都没有看上。

他虽然只爱跟机器和零件打交道,但他也不傻,他知道那些人都是冲他的高工资来的。

如果他跟那样的人结婚,有朝一日他落魄了,眼下的花团锦簇一定会成为百花凋零。

反正他才二十三岁,他不着急,慢慢找,找个可以跟他产生灵魂共鸣的,可以跟他患难与共的,到时候,他一定不顾一切地沉溺进去,与那个女人编织爱巢,共育结晶。

作为本地最年轻的八级工,作为工资远超同龄人的实干家,他有这个骄傲的资本,也有这个挑挑拣拣的资格。

可是现在,他发现他错了。

大错特错。

他对姚晶晶这不满,那不满,不过是因为他没有看上她而已。

如果换一个人呢?

换成眼前这个头戴大红花的姑娘,他肯定不带一丝犹豫,立马主动地,乖乖地,匍匐在地,做她的狗。

说他不够高?

没关系,只要她喜欢,他可以多垫几双鞋垫子,哪怕看起来只高了一公分也行,只为哄她开心。

嫌弃他膀大腰圆?

没关系,他可以少吃点,少碰那些笨重的铁家伙,肌肉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假以时日,他也可以成为文弱书生。

觉得他粗鲁?

他确实没什么文学素养,不过没关系,他可以耐下性子,读背古诗,学习名家经典。

只要能哄她开心,哪怕她让他学狗叫,他都不带犹豫的。

就像现在,他在姑娘错愕的眼神中,立马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赶紧俯身,把地上的礼物一一捡起。

他怎么会这么失礼呢,居然盯着人家新娘子傻看。

简直像个臭流氓!

太失礼了,太不像话了。

他几乎来不及思考,手忙脚乱的,捡起这个,又掉了那个。

正准备找个地方先把手里的礼物放下,新娘子往他这边过来了。

头顶是炫目的八月艳阳,风里浮动着栀子花的清香。

新娘子在他面前站定,浅笑不语。

粉色碎花的白衬衫简约秀气,束在藏青色的长裤里面,像是一朵将将绽放的出水芙蓉,明丽动人。

帆布小白鞋上贴了红色的绢花,沾沾喜气。

酒窝里大概也盛满了女儿红,让他看一眼就醉了。

眼里的笑意更是让人眩晕,让他呆呆地愣在那里,忘了自己到底该做什么。

他有点瞧不起自己,自吹自擂,说什么只会喜欢精神契合的女人。

眼前这个才见第一面,他就乱了阵脚。

什么精神契合,什么灵魂共鸣,在绝对的美貌面前,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他甚至忘了思考,满脑子就一个念头,为什么新郎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