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爱护 义绝二字虽写于律法之上,却形同……(第2/3页)

沈嫣道。

“如今世道,无论休妻还是和离,女子要承受的压力都远大于男子。所以若非逼不得已,他们一般都不会轻易提出和离,更不会告到官府去。能闹到官府的,往往是被逼得没办法,实在受不了了。”

“我起初刚接触律法,知道其中有义绝一条,便以为……可以帮助那些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的女子,让他们能从夫家脱身。”

“可后来我才发现……义绝二字虽写于律法之上,却形同虚设。”

“男子想要抛弃自己的妻子,只要一封休书即可,哪怕有三不去之说,也很容易被钻到漏洞。而女子想要离开丈夫,条件却异常苛刻,必得证明丈夫殴杀或□□了自己的亲族,且是近亲,才有可能被判义绝。”

“我曾碰到过一个中年妇人,因膝下只得一女而常年被丈夫殴打。有一次那丈夫醉酒,把母女俩都打成重伤,最终那妇人活了下来,她的女儿却因伤重不治而亡。”

“妇人醒来后强忍着伤痛去衙门状告自己的丈夫,一是告他害人性命,要他偿命,二是想要衙门判处义绝,断绝他们的夫妻关系。”

“结果你猜衙门怎么说”

她转头看向齐景轩。

齐景轩摇头,沈嫣道:“衙门说妻告夫,须得是丈夫殴杀妻子父母亲长方可义绝,兄弟姐妹次之,殴杀儿女……不在其列。况且……父母对儿女本就有管教之权,那死去的孩子虽是妇人的孩子,也同样是她丈夫的孩子。她的丈夫作为父亲,有权管教孩子,而且那孩子也并非当时被打死的,是在其父‘管教’之后自己没撑过去死的,最多是当爹的一时没注意下手重了些,算不得殴杀。”

“末了县令说那丈夫管教儿女不当,确有过失,应杖二十。但因其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免于杖责,于是当堂把人放了。”

沈嫣的语调一直还算平静,说到这里才垂了垂眸,唇角抿紧了几分,收紧的指尖显露出几分内心的情绪。

“那其实不是她第一次去衙门了,她之前也去过两次,没什么用。最后这一次……是我带她去的。我想着上一任县令已经走了,新县令说不定会好些,何不再试一试呢,何不再试一试……”

但结果没有任何不同,最终那妇人回去后一条白绫吊死了,而她翻遍律书,也无法说这县令判得不对。

“那……这秀才最后就没受到任何惩处吗”

齐景轩问。

沈嫣缓缓吐出一口气,思绪从往事中抽离出来:“受到惩处了,但并不是因为殴杀妻女。我后来查到他在童试中贿赂考官,将其检举了。他被革去功名,杖一百,徒三千。”

那是沈嫣心中不甘查了许久才查出的事,虽然最终让这秀才没什么好结果,但每每想到他殴杀妻女却不用受刑,心中还是忿忿。

“除了这件案子,还有很多。我每每遇到都想试一试,但至今从未成功过。”

她看看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的齐景轩,再次打断了他的话头:“我说这些不是怀疑王爷的人品,不是说王爷将来一定会对我不好,我说的其实自始至终都是一件事——权势地位。”

“我遇到的那些女子之所以没有一个可以义绝成功,盖因他们如那妇人一般,在家中的地位低于自己的丈夫。倘若他们的身份反过来,那女子是秀才,男子是个寻常人,她想要义绝必不会那么难。兴许都不至闹到义绝这一步,两人商量着和离便是了。”

“但如今的世道,讲究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纵然这些纲常伦理后面加了多少注解,也不过如义绝一般,只是写出来好看罢了,实际效用不大。大家默认的事实就是君高于臣,父高于子,夫高于妻。”

“而王爷与陛下之间,先是君臣,再是父子,无论哪种,你都是下位者。凡陛下提出的要求,你不愿的也只能恳请他收回成命。他若坚持,你便没有拒绝的余地。”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倘若将来我没有孩子,或者像我娘一样,成亲十余年只得一个女儿。陛下出于子嗣的考量,要给你封侧妃,要你纳妾,你如何拒绝你若不能拒绝,我又该如何自处呢”

她认真地看着齐景轩,目光诚恳又坚定:“王爷,我虽然自幼家境清贫,生活上多有困顿,但父母亲长对我无不爱护,我在外受过别人的气,却从没在自己家里受过气。所以……确实如你所说,我从起初就希望我的婚姻能如爹娘一般,一生一世一双人,无论清贫还是富贵,都相互扶持恩爱不渝。再不济也能在感情淡薄后心平气和地分开,而不是受困于夫家苦熬一生。”

“因此我从未想过要嫁高门大户,甚至最开始就将这类人家在心里划掉了。若非成安侯府之事将你我纠缠在一起,我是绝不会做什么晋王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