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叫他如何不恨? 李珣前世番外(1)……

李珣出身于世家,

再年少一些的时候,他脾气并不算乖戾,更不像后来人们传言中的那样阴晴不定、杀人如麻,若非要让人评说, 顶多给他扣上个骄纵的帽子, 无非是个出身高贵, 天资聪颖,被家中人宠坏的少爷罢了,平时招猫逗狗,纵马在街市上狂奔, 逃夫子的课出去和人玩斗鸡, 被爹娘发现后, 他那平日里斯文儒雅的仙尊爹,会拎着鞭子抽他,满院子追着他跑, 风度尽失。

他以为这辈子会就这样度过。

哪怕修士的一生是很漫长的一生,比凡人的一辈子要长很多很多, 连百年都是弹指一挥间,但李家昌盛, 他心无大志,这样过完漫长的一生又有什么不好?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

魔族屠光了李家满门, 连仆人都没放过,

和他一起逗蛐蛐的小厮被砍了头,圆溜溜胖乎乎的脑袋滚落到他脚边,惊恐的眼睛还不瞑目,在看着他;庭院里刻有他身高痕迹的大树染了血, 他娘被人挖出了眼睛,他爹用来抽他的那根鞭子被泡在血泊里。

李家这一切,成了沾血的梦。

李珣捡起那根鞭子,成了唯一逃出去的人,其实那时候他就已经快死了,那是他头一回知道,人在被打断了筋骨,浑身伤口,连血都快流干了的情况下,还能硬生生吊着一口气活下去,仇恨像火种一样,好像把他的灵魂都点着了。

他逃到了一处凡间小镇。

为了活下去,他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抓起个少女的裙角,求她收留他。

只不过,

少女是个很市侩的人,狼崽子似的,和他讨价还价了一番,最后才将他带回去。

李珣生来锦衣玉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会过这样的穷酸日子,他从来都是被人伺候着,结果现在受了重伤,还得保护这少女,和伺候她也没差多少了,但日子也就那样吵吵闹闹地过下去了。

但她背叛他了。

在他想着,往后为李家报了仇以后,也不是不能多捞点钱,兑现承诺和她成婚,让她如愿过好日子的时候,她把他卖给了魔族,顺走了他用来保命的宝物。

结局是,

他断了灵根,被剁掉了一根手指。

拼着一口气反杀那些魔族的时候,他还在想,那些魔族是不是折磨她了,或是把她怎么样了,所以她才会出卖他?那些魔族临死前,他反过来折磨他们,逼问他们,问他们把青青怎么了,把她弄去哪里了。

那些魔族用嘲笑的口吻和他说:“我们能对她做什么?她一听你早家道中落了,是个灾星,就直接把你卖了。啧,人家现在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即便他不想相信,还想再逼问,

但那些魔族拿出了留影石,最终,他亲眼看见了她出卖他时的画面。

李珣以为自己会恨她。

无论如何,他都应该恨她。

否则他断掉的手指,他断尽的灵根,这些算什么呢?

但他看见了自己的记忆。

前世的记忆。

……

前世他再见到青青时,是在上清仙宫。

时间上,比这一世要晚一些,没这一世这么早。

那时候他因故前往上清仙宫的辖域,恰好感应到玉牌的踪迹,发现东西在上清仙宫,于是他带着手下,循着气息找过去了。

然后他看见了她。

她的变化很大,头发变黑了,皮肤从蜡黄变得苍白,眼睛里的尖刻与算计被藏起来了,低眉顺眼,变得很温顺,好像野地里的荆棘被拔掉了身上的刺,变成了一株温顺的蒲苇,风往里吹,她就可以听话地往哪里晃。

但即便如此,

李珣还是能一眼认出她的眼睛。

他只是不明白,她的变化怎么能这么大。

那一次,他与她并没有说什么,没有叙旧,也没有相认。

只是匆匆两句话就分开了。

直到又过了几天,上清仙宫摆宴席,他又在宴席上看见了她。

这一回,

他才知道,她后来进了天都谢氏,被收作了养女,有了个谢家小姐的身份,现在她的名字叫谢延玉。

哦,文雅多了,和谢家那个谢承瑾的名字还对仗上了,一个承一个延,一个瑾一个玉,听起来还挺像真兄妹的,不像青青,就是个老乞丐嘴一张随便取的名字。

但名字好又如何,不过是世家大族面上要维持风光罢了,

他看她这样子,觉得她过得也不怎么好嘛。

甚至她还进了上清仙宫,只不过修为太低,所以只能当杂役弟子。

她修为当然低。

李珣靠近她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她体内有他的气息。

她当年顺走了他用以保命的法器,害他丢了一根手指,断尽全身灵根,却不会用那法器,由那法器催生出了一条灵根,一条不能修行的废物灵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