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虽然约阿希姆顺利躲过了利安德的问题,却无论如何也逃不脱亲生雄父的追问。
翌日晨间七点刚过,雄父穆尔就捧着一大束花喜滋滋地来到约阿希姆的卧室,拉开窗帘,让明亮的阳光瞬间洒满房间。
躺在柔软天鹅绒寝被中睡得正香的约阿希姆皱着眉翻了个身,将脸埋进蓬松的被子里,不愿意睁开眼睛,总是柔顺整洁的银发此刻也散乱地铺在枕头上。
“该起床了,阿希姆。”穆尔将花束摆放在卧室侧边的茶几上,从中摘下一朵开得最为娇艳的红玫瑰,凑到约阿希姆的鼻尖轻轻地蹭了下,坐在床沿笑着说,“一大早就有虫给你送花,多漂亮啊,让我来看看是哪个热情似火的雌虫……”穆尔低头查看卡片上的落款,“拉尔夫·菲尼克斯?是将军家的长子?”
“嗯……”
花瓣上的露水凉得约阿希姆忍不住皱眉,他挥开恼人的玫瑰,又翻了个身。
“昨晚你对他的印象怎么样?”
“不怎么样。”
“这么不留情面的评价……?”雄父手指轻轻抚上玫瑰还未盛开的娇嫩花苞,“他冒犯你了?”
约阿希姆睁开眼,语气冷淡:“在这只雌虫心目中,所有雄虫就是只知道鲜花和跳舞的花瓶。”
“鲜花和跳舞怎么了?”穆尔理直气壮地挺起了腰腹,“我就最喜欢花草、音乐、烹饪和舞蹈。”
约阿希姆向来拿他的雄父没什么办法,这位简直是教科书般标准的雄虫,千百年来流传下来对雄虫的刻板印象就是以他为模版书写的,“……可是我不喜欢。”
“你那点小癖好也没好到哪里去。”穆尔揶揄地看他一眼,又问,“那次子诺斯·菲尼克斯呢,他怎么样?”
“也不怎么样。”
“……”
雄父叹了口气,眼见着就要开展一段语重心长的长篇大论,约阿希姆连忙打断他:“雄父,你今天不还约了迈尔斯家的雄虫喝茶吗?快去准备吧。”
“不要回避问题阿希姆,再说了,我和迈尔斯约的是下午茶,现在才早上七点。”
“但你要让造型师给你烫个新发型,然后至少试穿十套以上的衣服,以及给它们一一搭配对应的鞋、表和皮带,并且烘烤你新学会的茶点,争取惊艳群雄……这样一算,你现在才开始准备甚至都有点来不及。”
穆尔:“……”
穆尔捧着玫瑰面无表情地转身就走。
……
接下来的数日,菲尼克斯家族长子拉尔夫每天雷打不动地为约阿希姆送上一捧鲜花,从玫瑰到蔷薇,百合,郁金香,还有铃兰,即使约阿希姆明确表示他不喜欢花,希望拉尔夫不要再给他送,也被认为是雄虫阁下矜持的欲拒还迎,隔日清晨的那捧花仍旧定时定点地出现在那里。
“可能他觉得自己很浪漫吧,矢志不渝,被自己的深情感动到了。”约阿希姆坐在庭院里,低头翻阅着一本杂志,顺手就着雄父新烤的饼干喝了一口咖啡。
“你这话太刻薄了,”穆尔正在摆弄他饲养的多肉,闻言不赞同地摇摇头,“阿希姆,你对他有成见,所以他做什么你看着都不顺眼。”
“……可能吧。”约阿希姆又抿了一口咖啡。
“如果你真的这么不喜欢拉尔夫,那就该趁早接触不死鸟家的次子了。”穆尔建议,“听说那是个内向文静的雌虫,阿希姆,或许你可以主动一点。”
约阿希姆合上杂志,无奈地叹口气:“你就饶了我吧雄父。”
“你终归要挑一个的。”穆尔看向他,“在此之前,我有明确地询问过你,是否有心爱的雌虫,是你说没有,并且愿意将你的婚姻作为交易筹码,纳特才选定了菲尼克斯家族,别说你又后悔了阿希姆。”
“……没有。”约阿希姆一口气喝完了杯中的咖啡,“我没有后悔。”
“那就趁早做下决定吧,一直这般犹豫不决,万一害得兄弟为你反目成仇,那可就不好了。”
摆弄完花草,雄父又兴致高昂地拉上约阿希姆出门逛街。
在虫族特殊的社会架构下,大多数雄虫都不需要工作,他们只需要投资自己,做喜欢的事情,培养兴趣爱好,吃喝玩乐保持心情愉悦就好,自有雌虫会出大把的钞票养他们。
穆尔说他又没有衣服穿了,所以要求他唯一的雄子陪他去逛商场,即便在约阿希姆看来,他父亲的衣服根本多到穿不完,就算是穿一件扔一件再吃一件,几年下来还有得剩。
“你甚至有好几套买回家之后就再也没穿过。”
“阿希姆,别表现得像那些不解风情的雌虫一样。”穆尔在导购员殷切的推销下一口气拿了五套衣服进了试衣间,“看上什么衣服你也去试试,今日所有的消费都由雄父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