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修文调整,将部分情节提前,已看过的……(第3/3页)
丁果满意地收起从丁志钢夫妇这里抠来的三十五块钱和各种票,回屋换衣服。
她得把从商城买的衣服过明路,但原主手里的余钱就只有四五块,这些东西显然是买不起的,不从这两口子身上抠从谁身上抠?
岳红梅还想说两句啥,但看快到点了,只好暂时作罢,朝屋里吆喝一声:“丁果,我跟你爸上班去了,你把碗刷了,把地扫了再出门,中午早点回来,看着做点吃的。”
拿了这么多钱,帮家里干点活总可以吧?
不然怕她拿着烫手!
两口子离开,丁果在屋里换了身稍微没那么寒碜的衣服,把相关证明收进空间,点进后台买了俩肉包子吃。
她早上确实没吃饱,反正买着方便,那就别亏了肚子。
吃完出门。
压根都没看桌上的空碗,摆着吧,挺好看的。
家属院门前那条长长的土路上安安静静。
书里描述过,这条门前土路因为树木茂盛,每到夏季就是乘凉圣地,两边坐了满了人。
这会儿许是时间还早,空无一人,倒是清净。
走过土路就上了主街。
扒拉了下原主的记忆,先去了知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