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代言人(第3/3页)
十年,这个长期的胡萝卜,足够把兔子给钓上来了。
只是曼宜和陈望并不知道的是,十年,看似是对曼宜有利,实则是对Venus有利。
宋明瑜当然不可能一口气签二十年,太夸张,曼宜和陈望反而会觉得不正常。
十年,优先续约权,保证了足够的“诚意”,但又能保证十年后Venus可以继续和曼宜签合同——对方那时候不出意外,已经是三大电影节的评委了。
Venus的名字甚至有机会登上国际至高舞台的红毯。
但这些事情宋明瑜不会说。
曼宜和陈望自己讨论出来的结果,甚至是他们努力争取到的结果,他们才会觉得值得。
果不其然,宋明瑜这边刚走开,曼宜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她声音压得很低,“阿哥,我们签吗?”
陈望没说话,只一个劲儿地把合同翻来翻去,越是翻,手指越是抖。
两人都知道,这个机会不能错过,再没有第二家能够给出这么好的条件了。
曼宜可以不签,但港城女明星出了名的多,Venus签不到曼宜,可以签其他人——曼宜呢,过了这个村,还能有这个店吗?
陈望手里有钟红的经纪约,顶流女明星在这个年头的日子,也不见得有多么好过,钟红一年到头都在拼命拍戏,不就是为了能有一天稳住自己的曝光?
现在机会送上了门,曼宜拒之门外……傻子才做这种事。
陈望唯一犹豫的就是十年,“这时间会不会有点太长?”
曼宜却摇摇头,“阿哥,人生处处都是赌——但我至少想赌个能为我兜底的。”
也许五六年之后,会有更好的品牌找她签约,但谁能保证,这五六年里她不会一蹶不振,甚至是就此埋没在公司的芸芸众生里?
曼宜不信吃不到嘴巴的大饼,她只想要眼前的机会。
“十年就十年,我想签,阿哥。”
陈望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就签。”
等宋明瑜“姗姗来迟”,拿着资料再次出现在房间里,“不好意思,多耽误了一会儿。”
陈望吸了口气,露出了热情的笑容:“宋小姐,我想,我们可以就合同的细节谈一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