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14/16页)
李益淡淡地道:“我的父亲葬在祖茔一起,姑臧李氏是个大族,墓园有特定的祭田,也有专人祭扫,不会让你在那儿栖身的。再说我父亲生前崇尚儒教,从来也不信什么仙佛之说,而且我已经守满了三年孝期,不用你代劳了。”
“妾身指的是自己的父母。”
“小红,你是李家的人,你的生身父母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
小红脸色一变道:“妾身听侯爷的谕示。”
李益神色很平静,返身入室,倒出一杯酒来道:“小红,彼此相处一场,情分虽深,但是难以弥补你今天的过失,我不再说什么,尽此一杯酒,喝完了我们就分手了。”
小红的手抖得厉害,接过了那杯酒,凝视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爷!您真是天下第一忍人!”
李益道:“不然,我是天下第一至情中人,我以至情待你,你却另藏私情。”
“爷!我与马尚志只是同门之谊,是他要纠缠着我。”
“这个我明白,可是你也要想一想,当时你跟我时,我岳丈也想要你,为了珍重你的一片情意,我不惜跟岳丈翻脸,那时你明白,我并不是为你的姿色,更不是为了你的武艺,只是为了不使你受委屈而已,你却如何对我呢,为了一个倾慕你的人,你居然不顾念他伤了我的事,不顾念你的名节与我李氏的门风,宁可以自己为质来那助那个凶手的逃脱……”
小红激声叫道:“爷!那件事妾身问心无愧!”
李益冷冷地道:“你还是认为问心无愧,以你的本份,你该不顾一切地搏杀了凶手才是,不管你过去跟他有情无情,不管他是你的师兄也好,亲兄长也好,他闯衙行刺,你杀了他才是你的本份。”
小红怔住了,李益说的是道理,而且是无可驳辩的道理,只是在人情上却近乎残酷了。
呆了片刻,她才挣扎地道:“若非我拚力阻挡,屈无忌未到之先,爷已经死在他的剑下了。”
李益脸上的冷色更冷:“我知道,我的脚一踏进门,还没有看见人,就已感到浓烈的杀气了,就因为他的杀机太重,暗透于无形而达之于人,我才能提高了戒心,及时闪避了开去,你进身挡住了他的追击是你的本份,而你因为他是你的同门师兄就想纵放他,却越过你的本份了,尤其可恨的是你故作失手,让人控之以质来帮助他逃走,更是大大的超越了你的本份。”
“那是为了有屈无忌他们在场,我为了掩人耳目。”
“如无苟且之情,何畏人知,如有苟且之私,掩耳而盗铃,自欺欺人,又何尝掩得住?
屈无忌是很有名的剑客人难道会看不出你在恂私放人……”
小红突然感到十分悲哀,她总算认清了李益最自私的一面,李益是不原谅这件事的了。
他明知自己与马尚志没有私情,而且自己在初夜侍寝时,曾展示贞砂,证明过自己身子的清白。
但是这对李益是不够满足的,他需要的是绝对的占有,就算是在未曾认识之前,都不能有半点私情。
自己认识马尚志在先,尽管自己并没有接受过马尚志的感情,但他爱着自己这件事已经使李益无法容忍了,再加上自己念于同门之谊,想放过马尚志,使得李益更加不开心了,也开始有了疑惑。
如果就此罢了,或许李益也就隐忍下去,但更不该的是自己对李益背信箭殪马尚志之举,感到不满,在形色间流露出斥问之意,那使得李益对自己和马尚志之间的过去疑虑更加深,怎么也无法辩白了。
看起来,几乎是聚九州之错,集于一身,但是小红却实在不甘心,马尚志的行为不可恕,可是小红是深知其源由的,他是为了自己才来行刺的。
别人都可以认为马尚志罪该万死,但小红却不能这么想,一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不是罪。
为了得到爱,不惜犯罪杀人,这种手段与动机都是错的,但是那份痴情却是可以感动的。
小红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才想开脱马尚志,李益也是为了这个原因,才不能原谅小红。
望望手中的那杯酒,小红叹了口气:“爷,我承认今天的作为容或有不当之处,但是我的心中却毫无愧疚。”
李益道:“是的,我也很抱歉,如果我是个平民,对这种事我不会在意的,但今天我身在官中,而且事情侵涉到官方,就不能容许有私情掺杂在内。”
听他说得如此峻烈,小红忍不住愤然地道:“爷!你明明知道马尚志是出于妒念而来行刺的。你也明知道我和马尚志过去没什么,不错──他向我表示过感情,但我没有接受,那时我心切亲仇,志坚如铁,根本无意涉及儿女之私。”
李益道:“我当然明白,马尚志如果是为了自己的事来行刺,我可以原谅于他,更会赞同你的行为,善言开导他一番后放他走,在感情的争夺中,我是个胜利者,那又何必要对一个失败者赶尽杀绝呢?可是他不该投身为我敌者的门客后受了对方的主使再来行刺的,那使得事情复杂了。”